微信接受好友验证请求提示已过期:
据悉,微信好友验证请求,有效期为3天。
微信设置被添加好友需验证
“加我为朋友时需要验证”功能开启后,他人添加您为好友时,需要您同意接受请求后,方能成为好友;未开启该功能,任何人添加您为好友,无需您手动同意接受。
开启方法:
进入微信-》【我】-》【设置】-》【隐私】-》开启【加我为朋友时需要验证】即可。
温馨提示:
若不想他人添加好友时搜索到您,在微信轻触【我】-》【设置】-》【隐私】-》【添加我的方式】,根据您的需求选择开启/关闭“微信号/手机号/QQ号”等搜索方式。
添加/删除微信好友及公众号的方法
微信好友:
1、添加方法
进入微信后轻触右上角的【+】-》【添加朋友】即可进入添加朋友的界面。添加好友后,点击【通讯录】-》好友头像-》详细资料页的【设置备注和标签】-》即可对好友设置备注、标签等信息。
可通过下述方法添加好友:
1)搜索加朋友
输入朋友的微信号/QQ号/手机号搜索添加即可,不支持搜索昵称。
注:如果对方将关闭了“通过QQ/手机号/微信号搜索到我”,则无法通过此方法添加。
2)雷达加朋友
当朋友聚会时,可一起按住手机,即可添加对方为朋友。
3)扫二维码加朋友
扫描朋友的二维码名片,也可以将自己的二维码名片分享给朋友。
查看二维码方法:进入微信轻触【我】-》轻触自微信号后方的小二维码即可。
4)手机联系人
绑定手机联系人的微信帐号,可查看到手机通讯录联系人已开通了微信的朋友,并直接添加对方为微信好友。
添加方法:进入微信-》【+】-》【添加朋友】-》【手机联系人】。
2、删除方法
进入微信【通讯录】-》轻触需删除的朋友头像-》在详细资料界面轻触右上角功能键-》【删除】即可。
温馨提示:微信好友删除后无法恢复,如有需要,请重新添加好友。
公众号:
关注方法
在微信轻触【通讯录】-》【公众号】-》【+】,搜索需要关注的公众号之后,点击【关注】即可。
取消关注方法
在微信轻触【通讯录】-》找到公众帐号后-》点击右上角“小头像”功能键-》点击右上角功能键,选择【不再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