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足球《规则》第四章第一条明确规定,球员不得装备或佩戴任何可能产生危险的物品;比赛时必须取下身上珠宝 ,不允许用胶带覆盖珠宝;球员入场必须接受检查,如果主裁判发现了球员佩戴未经授权或是有问题的饰品,必须勒令球员进行处理;如果球员拒绝处理饰品,或是再犯,可以直接取消资格。
早在上世纪80年代,国际足球协会理事会就在不断约束球员们佩戴饰品的行为,不过当时球员们在球迷当中的影响力要大过官方机构,而且国际足联执法也没有依据,所以这种约束只能停留在口头上。
等到了90年代,随着越来越多的球员佩戴饰品参加比赛,以及球员之间的对抗越来越激烈,意外受伤的风险也随之增加。曼联前任主帅弗格森爵士是比较早意识到佩戴饰品存在风险的人。在执教期间,弗格森爵士禁止曼联球员在队内训练时佩戴饰品,除了安全原因之外,他认为带耳钉踢球是对足球的不尊重。
弗格森曾对球员们说:“在你跑动的时候,你手上钻石的锋利程度无异于一把刀”,费迪南德就曾因佩戴钻石耳钉而被弗格森好顿骂。C罗后来在加盟曼联之后参加训练课时戴耳钉也被教训过,当时罗伊·基恩狠狠地踢了屁股:“这里是曼联。想戴耳钉就滚回你的葡萄牙老家去。”
从2002年起,国际足球协会理事会开始进行《规则》的修订。《规则》第四章规定了球员穿着球员装备时的要求和规范。2006年,《规则》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不仅让球员知道了佩戴饰品有可能伤害到自己,也让球员知道了穿戴什么样的装备能够起到保护自己的作用。
比如切尔西的门将切赫,他在重伤之后只能佩戴头盔参加比赛,但在当时没人敢确定佩戴头盔比赛是不是符合国际足联规定的。《规则》完善后,新增的“足球防护装备”一条中明确规定,允许使用非危险防护设备,如头盔、面具、护膝等护具参加比赛,前提是这些防护装备必须是由柔软、不会造成二次伤害的材料支撑的。
《规则》的完善让大批运动员受益。越来越多球员意识到,佩戴饰品耍帅是一时的,但是一旦意外受伤,遗憾是一世的,他们也会在比赛开始前主动摘下金属饰品。
其实不管怎么样,有可能造成球员受伤的东西最好都别带。球员们无论是追求乐趣,彰显个性,还是小迷信求保佑,这些东西最好都留在场下。毕竟足球运动员比的是球员们的状态和真实能力,而不是谁更有个性、谁更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