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入或两人以上共同所有的机动车的所有人变更后机动车需要转入本市的,转入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摩托车可以通过登录“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者“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网上转籍或先到盛华、通州、学院路、岳各庄、京顺、空港方兴、7421、北方新车检测场尾气检验合格后,到车辆管理所、车管分所办理转入业务。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应当提交下列资料申请变更登记: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且住所迁入本市,并已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网上委托的,代理人无需提交纸质委托书;
3、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还需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4、机动车登记证书;
5、机动车行驶证;
6、属于小微型载客汽车、摩托车申请迁入的,还需提交机动车号牌;
7、属于小、微载客机动车的,还需提交本市小客车配置或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