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北京市其他区转入丰台区 ▶转入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学生在拟转出校就读后,学生户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移到丰台区的。 2.学生在拟转出校就读后,实际居住地(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明为准)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变更到丰台区的。 ▶材料:全家户口簿、转入地的房屋产权证明(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公租房的承租合同/回迁房的购房协议)等相关材料。
第二种,丰台区跨片区转入 ▶转入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学生在拟转出校就读后,学生户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区内迁移,新户籍地不在原就读学校所属片区的。 2.学生在拟转出校就读后,实际居住地(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明为准)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在区内变更,变更后的实际居住地(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明为准)不在原就读学校所属片区的。 ▶材料:全家户口簿、转入地的房屋产权证明(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公租房的承租合同/回迁房的购房协议)等相关材料。
办理流程 (一)寒、暑假放假前一个月(具体审核时间以当次通知为准),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丰台区招生考试中心提出转入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二)审核通过的学生由区教委安排转入学校。 (三)寒、暑假放假前一周,拟转入学校通知学生家长分配结果并进行入户调查。 (四)丰台区跨片区转入:转入、转出学校和区教委核办后,转入学校通知学生到校就读。 跨区转入:转入、转出学校、区教委和转出校所在区教委核办,北京市教委审核通过后,转入学校通知学生到校就读。 跨省转入:参照跨区转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