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信托除了财富传承 国内信托具备哪些功能?
2018/8/7 14:56:04 华律网
【情景案例】
陈某是一家电子公司的董事长,经营主要产品为电子元件、磁芯等。陈某除拥有公司股权资产外,还有大量房产、债券及银行存款等。
在一次同学聚会上,在银行工作的郑某提醒陈某,现在企业经营风险越来越大,可考虑为自已与家人购买一份信托产品,以达到财富传承之目的。
陈总经过上网查询了一些资料,但还是不清楚,信托到底具备哪些功能。
请问:郑某的说法正确吗?
【本案分析】
信托是指委托人为了特定的信托目的,而将自己的财产转移到受托人名下,受托人对信托财产以所有人的身份,按照信托目的的要求,为了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而持有、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信托资产一旦成立,就从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的财产中分割出来,成为一笔独立运作的资产,它不能被抵债、清算和破产。信托是最安全的财产。
信托充分体现父母传承意志,引导和规范后代继承人的行为,实现了财富传承功能。同时,还具备以下功能:
第一,规避企业资金和企业家个人账户混同带来的隐患,有效实现债务隔离,资产保全。
第二,规避继承权公证难题。
第三,有效避税,减少因征收遗产税、赠与税造成的财富大幅度缩水。
第四,保护个人隐私的目的。
因此,郑某的说法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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