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年,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这次普查要求普查员走访每家每户,需要至少入户两次:
10月11日至31日,第一次入户开展摸底工作;
11月1日至12月10日,第二次入户开展登记工作,这期间还将随机抽取10%的住户第三次入户。
长春市统计局提醒人口普查对象:请如实提供准确信息,如实回答相关问题,不得隐瞒有关情况,不得拒绝或者阻碍人口普查工作。
什么时间普查?普查对象是谁?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对于长春来讲,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长春市地域内的自然人,以及户口登记地在长春市但未在长春市地域内居住的人,不包括在长春市地域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和历次普查相比,这次人口普查内容更加全面,质量标准更加严格,工作要求更加具体。需要我市城乡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以及社会的各个方面给予更多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