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11月4日,王思聪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51437840.0,约1.5亿。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方面同时强调:“经我院核实,暂未对王思聪本人采取限制高消费以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王思聪虽被列为被执行人,但只要主动履行还款,便不会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有法律界人士解释称,这意味着,王思聪至少欠款1.5亿元。“比如法院宣判被告赔钱,但被告一直没有赔钱,原告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法院同意后,被告成为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与失信被执行人有什么区别?
被执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在法院对于民事诉讼判决原告胜诉后,被告在赔偿问题上的法定时间内未完成判决书上所规定的赔偿金额而被法院强制执行赔偿,则称该被告为本次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
而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俗称老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