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在澧县城头山镇群罗村路段发生一起致人死亡交通肇事逃逸案,澧县交警接警后迅速展开缜密侦查,仅用3小时成功破获。
9月29日8点54分,澧县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到电话报警:澧县城头山镇群罗村六组路段,一位老年妇女因交通事故当场死亡,肇事车辆逃离现场,请迅速出警处理。警情就是命令。接警后,事故中队民警立即报告分管大队领导和大队长,大队长任长春高度重视,认为此事发生在国庆安保期间,非同小可,立即亲自部署警力,亲自调度。民警接到指令后,立即赶赴现场。现场除了遗留死者叶某鞋一双还有折断的拐杖一根,轮胎痕迹两条。民警一方面立即安排人员处理死者安葬事宜,另一方面对现场进行细致勘查,最终通过现场车辆制动拖印的宽度、间距、起始位置及走访相关知情人,调取现场附近的电子数据,确定该肇事车辆是一辆小型五菱宏光面包车,民警立即分成两组,一组通过调查走访周边群众,排查嫌疑车辆,另一组根据发案时间查看交通监控抓拍视频,确定嫌疑车辆号牌,分组摸排。最终在城头山卡口锁定嫌疑车辆。民警通过公安系统内网,以车找人查询到该车主信息,并打电话告诉车主,车主一头雾水:“我正在找自己的车,谁开走的还不知道,在外犯了事不知情”,打电话问自己手下李某的去向,嫌疑人李某接到电话后迫于多方压力,李某于2019年9月29日下午18时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对自己9.29交通肇事逃逸一案供认不讳。
据李某交代:当日他驾驶豫QQC***银灰色五菱宏光面包车去客户家做完净水器售后服务,八点多钟返回工作地方时,不慎撞到了一名老妇人,见她伤情严重,奄奄一息,可能会死,当时害怕,没想到报警和送医,有侥幸心理,以为走了会万事大吉,就慌忙驾车离开了,没想到这么快就被交警逮着了。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任何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有报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的法定义务,任何侥幸心理肇事逃逸,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