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四天后分手男子要求女方退彩礼:结婚彩礼什么情况下可以退还?
2023-01-10 14:04 互联网

  据西部决策视频消息,近日在河南许昌,王先生与李女士通过网恋平台认识,因聊得来开始同居并谈婚论嫁。同居了4天,王先生将70余克三金及1万元给李女士。后王先生提出分手,双方因三金及钱财产生争执,王先生将其起诉。法官表示,王先生给的三金属以缔结婚姻为条件的赠与,属彩礼的一种。1万与三金在同一天给付,可推断出具有彩礼的性质。遂支持王先生诉求。

  相关常识:

  彩礼什么时候可以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以下三种情况可以退还彩礼:

  第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可能只是办了酒席,但是没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分手的话可以要求退还彩礼。

  第二、领了结婚证但没有共同生活。这种情况下虽然双方已经结为夫妻,但是男女双方并没有同吃同住在一起,在离婚的时候也是可以要求退还彩礼的。

  第三、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家庭生活困难的。对于生活比较困难的家庭,在支付彩礼后可能就会负债累累,这种情况下离婚也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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