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个人所得税是以月为单位计税,并且工薪族每月工资与扣除项不变的情况下,所扣缴的个税是一样的。但在新税法下,即使每月工资一样,扣缴的个税也可能会不一样。因为从2019年1月份开始,我们的工资采用“累计预扣法”按年计税,每个月工资不再孤立地计算,而是要累计起来计算。
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以截至当前月份累计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减除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累计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对照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出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减除已预扣预缴税额后的余额,作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简单的说,当年已发生月份的累计收入,减去当年累计发生的不需要缴税的部分,按照税率表计算后,再减去当年已交过的税钱,得出的就是当月应预扣预缴的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