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富网-生活频道

生活首页
社会百态 情感生活 娱乐八卦 体坛靓影 爆笑图文 军事历史 旅游趣闻 健康人生 育儿经验 IT世界 汽车风云 地产动态 小常识 安全知识

遭遇家庭暴力能否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

2018/8/7 16:14:34 华律网

  在有的不和谐婚姻关系中,有可能会面临家庭暴力这种情况,家庭暴力是出现之后就无法抑制的了,那么关于这种情况,可不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南方财富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遭遇家庭暴力能否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

  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第二十四条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第二十五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

  第三十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说自己遭遇了严重的家暴的话,那么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的,这个在法律中有相应的保护措施,情况比较严重的话,自己可以直接申请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