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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买房登记于孩子名下 离婚房产能否分割?

2018/8/7 14:52:55 华律网

  离婚对于房产的分割可谓五花八门,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婚前还是分后,全款还是按揭?但是婚期内夫妻买房登记于孩子名下,离婚怎么分?能否主张分割呢!

  【案例】年轻夫妻X先生与X女士都是某著名企业的白领,收入可观。去年孩子出生,就共同出资在开发区某花园小区购买了一套一百多平方米的商品房,登记在双方孩子的名下。今年3月份,X先生一次外遇使得夫妻感情出现了裂痕,现在准备协议离婚:名下2岁儿子的房产能否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分割?

  丈夫认为:房子是婚后共同出资购的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一人一半。

  妻子认为:儿子今后将随自己生活,因此房子理应归她。

  【解析】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无权分割。

  因为房子登记在两人孩子的名下是当时双方共同决定的,也是真实有效的。根据《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意见》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无偿接受财产赠与的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其民事权利能力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一样的。所以,夫妻二人将购买房产登记于孩子名下,就视为对孩子的赠与行为,这种赠与实现后,除非法定事由不能撤销,不能因为家长的婚变,而把孩子名下的房产过户到父母一方的名下,这样做是不符合我国《民法通则》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的。

  在司法实践中,父母离婚时要求对该房产进行分割的,法院一般也是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