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安全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投保须知?
1、承保方式:团体
2、保险期间类型:短期(一年及一年以下)
3、产品交费方式:一次性交费
国寿安全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什么?
1、意外伤害身故保障金
在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伤残保险金和烧伤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保险责任终止。
2、意外伤残保险金
若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伤残的,保险公司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06)(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6年第10号(总第97号)》)确定的伤残程度和《工伤伤残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按保险金额乘以该项伤残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
3、意外3度烧伤保险金
若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Ⅲ度烧伤的,我们根据《烧伤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每次按保险金额乘以该项烧伤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烧伤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