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生亦大矣”,面对绝症,治疗或医疗都是选择,而选择按钮本该交到患者手上,别人无需站在道德制高点上置喙。
电影《卧虎藏龙》中有这么一句话,“勇于放弃者精明,乐于放弃者聪明,善于放弃者高明”,很多人都将其奉为圭臬。可当话题转移到“生命”,一切就没那么简单了。
13岁患上恶性肿瘤截掉右腿,14岁穿着假肢重回校园,19岁备战高考却旧病复发……近日,一段19岁小女孩的抗癌自述在网络上引发关注。故事主角、河北廊坊女孩李明馨的人生,确实“比普通人更坎坷”。
自从患病以来,她的母亲卖了2套房,花了近200万。如今癌症晚期的她,又一次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有些亲友劝说她放弃医治。但她“竭尽全力”想“掌握命运”,“既然癌症不是我能选择的,我又凭什么活该去死?”——即便她面对的,是渺茫的生存几率、家中高筑的债墙以及亲友放弃治疗的劝说。
“活着”的诉求很卑微,虽然有的人活下的成本很高在某问答社区上,“假如你们得了绝症,你们会放弃治疗还是让家人倾家荡产续命?”的提问,已被浏览了612649次。这是假设。对患癌的19岁女孩李明馨来说,现实没那么多“如果”。而她显然已给出了自己的答案。她说,“我知道,这个病死亡率很高,但我不想放弃挣扎。癌症不是我能选择的,我凭什么放弃活着的希望,凭什么活该去死?”这说得有些悲怆却又昂扬。两个“凭什么”,是她对那些劝她放弃的“善意劝告”的驳斥。生存权是人的最高权利之一,人来到世间,“活一遭”的权利就不容被剥夺。问题是,意图剥夺者是癌症,这会让有些确定命题变得含糊:人当然有权利活着,但如果活下去的成本过于高昂,还得是亲人埋单,那活着是权利还是对家人的陪绑?